西安高新区是1991年3月国务院首批批准成立的国家级高新区之一;2006年被科技部确定为要建成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六个试点园区之一;2015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西安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7年4月,陕西自贸区正式挂牌,高新功能区作为陕西自贸区面积最大、以特殊监管区区外保税等通关模式创新为特色的核心片区正式启动建设。经过27年的发展,西安高新区已经成为国家高新区发展的一面旗帜,成为陕西和西安最强劲的经济增长极和对外开放窗口。今年以来,西安高新区紧紧围绕西安市“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奋斗目标,抢抓“一带一路”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建设、自贸区、自创区等重大机遇,大力实施“大干123,建好首善区”发展战略,确立了“五城一体一根本”的发展路径,即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保障,着力推动“创新之城、富强之城、美丽之城、时尚之城、幸福之城”五城同建,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建好大西安都市圈的首善区和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先行区。2018年9月,西安高新区正式托管雁塔区、长安区、鄠邑区10个镇(街),体制机制正式迈入2.0时代,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西安高新区管委会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需求77人,涉及岗位9个。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过硬,具有良好品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者,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须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3、年龄40周岁(含)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均不得参加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