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深化“三转”,按照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根据蓝田县委《关于加强镇(街)纪工委建设的决定通知》(蓝办字〔2018〕9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为我县镇(街)纪(工)委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全国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管理人员除外)身份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选调人数:本次为我县19个镇(街)纪(工)委共选调公务员38名。具体选调职位,详见《蓝田县公开选调镇(街)纪(工)委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6、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 7月1日);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的回避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考试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www.lantian.gov.cn)统一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经原单位同意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