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组织工作发展需要,优化我县组工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县委组织部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遴选原则。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名额
从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全额财政供养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和卫计系统)中在编在岗的具有干部身份人员中为组织部机关及其事业机构遴选工作人员5名。
三、公开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包括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高,党性观念强,思想品德好,勤奋敬业,肯于吃苦,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大专及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以下;
3.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应用技术;
4.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具有干部身份,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者优先考虑;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