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市人社局决定面向我市各县区为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2名。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
各县区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经济管理或党建工作;
3、具有3年以上(含3年)县区党政机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8年2月28日;
4、年龄一般在33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