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阳泉市矿区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结合矿区实际,拟面向社会选调26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面向阳泉市矿区以外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工作勤勉,恪尽职守,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
3、达到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4、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视为称职等次;
5、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