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室
中共包头市委政策研究室
中共包头市直属机关工委
关于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批准,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市直属机关工委决定通过考试的方式,从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市直部门选调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好政策理论功底、较强综合文字能力、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充实干部队伍。选调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实施。
一、选调名额
市委办公室选调5名(其中会计岗位1名);市委政研室选调1名;市直属机关工委选调1名。
二、选调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2.具备我市已登记的党政机关公务员身份且在编在岗;
3.担任参公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或聘任事业单位管理岗八级职员试用期满且在编在岗的人员,可报考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岗位;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市委办公室会计岗位的需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等专业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