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市直机关2022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干部队伍建设,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行政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情况见《2023年巴彦淖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遴选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人员范围
1.巴彦淖尔市公务员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巴彦淖尔市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参公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认可。
2.具有满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文稿写作工作经验。
5.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6.出生年月为1988年1月1日之后。
7.职务(职级)为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和办法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