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过日子,少不了家长里短,街坊之间难免有磕磕碰碰。小磕小碰看起来不算什么,可日积月累,或许就会变成大矛盾,这需要一个顺畅的沟通渠道。
为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我省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为百姓搭建说事、议事、调事的平台——“村民评理说事点。”省司法厅副厅长郝集体说,这一带有辽宁特色的探索,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辽宁的发展创新和具体体现,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面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有力抓手。我省高度重视“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将其列入2020年10件民生实事之一。
目前,在全省各地已经设立“村民评理说事点”10893个。按照计划,到今年底,全省“村民评理说事点”覆盖率将达到100%。
小小“村民评理说事点”,社会治理大舞台。
实践证明,带着泥土芬芳的“村民评理说事点”,已经成为群众说事、议事、调事的新平台和“聚会厅”,受到了人民群众和广大基层干部的赞许和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开放说事 问题“晒”在阳光下 诉求渠道畅通了,小矛盾迎刃而解。
“话有地方说、苦有地方诉、理有地方讲、事有人去做”。“村民评理说事点”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唠家常”,老百姓心里有啥不痛快的,在这里都可以说出来,从而及时发现并化解矛盾纠纷。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当前,我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发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据统计,2019年,全省城乡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近10万件,其中乡村调解案件6万余件,占总数的60%以上。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实践和探索,“村民评理说事点”是社情民意汇聚点,收集小到家长里短、邻里矛盾,大到房屋拆迁、土地纠纷等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问题,为政府服务改善民生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依据和参考;同时也是公共法律服务点、干群关系联系点、文明风尚传播点。在这里,可以解答法律咨询、代办法律援助,宣传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扬社会文明风尚,引导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农村环境卫生、小区治安联防、文化体育活动……在基层党组织的带领下,群众聚在“评理说事点”,一起聊的不再只是家长里短,事关村庄发展、社区治理的事情,也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话题。哪些问题急需解决,哪些地方仍需改进,有什么好的经验、办法可以借鉴,大家共聚一堂集思广益,谈想法、想对策、提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