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镇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让具有丰富经验和工作能力的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得到更好的发展空间,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铁岭市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铁市人社发[2019]102号)的要求,决定在镇属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遴选岗位55个,具体岗位计划见《2023年昌图县镇属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昌图县镇属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模范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5.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近三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高中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