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市纪委关于推进区纪检派驻监督全覆盖有关要求,区委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纪委设派驻纪检组,全区巡察和派驻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在全区范围内选调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巡察和派驻队伍当中,进一步强化巡察和派驻机构工作力量,使巡察和派驻工作稳步推进,现制定如下选调工作方案。
一、 选调原则
1. 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忠诚、干净、担当,适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需要,注重选调政治可靠、自身廉洁、业务过硬,综合素质较好的工作骨干。
2. 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纪检监察系统外择优选调,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3. 注重人岗相适。适应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注重选拔执纪能力较强、文字水平较高、会做思想工作的人选。
4. 全面考察干部。采取在实际工作中了解发现干部与组织推荐相结合,考试考察与试用工作相结合的方式了解干部,注重考察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