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综合监管工作要求,按照市编委的有关规定,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营口片区”)决定,通过公开考试(面试、考察)的方式,从我市各级政府所属事业单位选拔1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选拔职位
此次公开考试选拔共设置职位11类,计划选拔18人,其中:工商1人、食药监1人、安监2人、质监2人、规划建设3人(含土地使用监督、交通运输)、环保2人、文广体新1人、知识产权1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2人、金融2人、劳动监察1人(详见附件1《职位信息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营口市各级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工勤编除外)。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3.具有公开考试选拔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根据机关年龄结构及岗位职责需要,本次考试选拔,报考者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77年11月7日后)。
5.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