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省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严格纪检监察系统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努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经连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连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一级科员岗位人选。根据区纪委监委岗位空缺情况,拟选调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一级科员岗位人选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选基本条件
除具备《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纪检监察事业,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合法公务员身份,符合公务员任职回避相关规定,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文字综合能力强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