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预测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省政府办公厅拟向社会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请结合工作实际,拟一份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1000字左右。
范文赏析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依法编制各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构建形成全省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二、制定和细化统一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各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当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且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此前各级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的层级、方式与本次公布的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布的清单为准。
三、严格依照清单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肃清理整治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
四、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各地各部门要一体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逐项明确审批监管职责边界,严守监管底线。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由省、设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监管规则和标准。
五、及时做好清单动态调整和有关清单衔接。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中,拟新设、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变更行政许可主管部门、实施机关,以及改变设定依据等,起草部门应当充分研究论证,并在起草说明中专门作出说明;司法行政部门在草案审查阶段,应当征求同级协调办意见。
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细化方案,建立机制,配齐配强力量,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重要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清单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保证有序高效推进。各级协调办要加强统筹推进,狠抓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宣传解读等工作,为打造更规范、更公平、更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