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畅通优秀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详见《2023年淮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公开遴选面向我市县级以下机关中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完成参照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中央和省级机关驻淮单位(包括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符合有关条件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同意后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要求为准。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有服务年限要求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其中,新录用的县级机关公务员应当在县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应满相应服务年限,行政执法类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一般应当在该类职位工作满5年。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