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1.公开遴选职位: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职位;
2.公开选调职位: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公开遴选面向镇江市县级市(区)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县级市(区)机关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省级和市级机关设在县级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其中新录用的县级机关公务员应当在县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选调生报考的须为2020年之前录用,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应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满5年;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时间截至2023年8月。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