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选调单位、计划数及相关要求等见《2023年泗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选调对象
面向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职工、工勤人员)进行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4.经费渠道与选调单位相同;
5.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