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区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区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区公开转任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区纪委监委机关(含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拟转任公务员4名。
职位1:一级科员3名(具有纪检监察、政法、财政、审计部门任职经历的优先,需连续较长时间驻点办案,男性)。
职位2:一级科员1名(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具有党建、宣传、文秘等岗位任职经历的优先)。
二、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区纪委监委机关转任范围为我区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二)条件
1.报考区纪委监委机关职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