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畅通优秀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盐城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差额考察量化比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盐城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或派驻机构、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四级主任科员及其他相当层次以下职级的职位。
二 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报名范围为盐城市各县(市、区)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新录用的县级机关公务员应当在县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
3.现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下职务,或者四级主任科员及其他相当层次以下职级,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