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设置和人数
本次选调区政府办公务员3名,工作岗位为文秘岗,主要从事公文处理、文稿信息、政策研究等工作。
选调岗位层级为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全省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公务员法实施机关在编在岗人员,可报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
2.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文字功底扎实、调查研究能力较强;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