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组织工作的需要,优化县委组织部机关(含村建办、人才办等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经部务会研究,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范围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行政编制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两类干部共8名。机关行政编制干部从县直各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一般工作人员中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从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全额拨款事业编一般工作人员中选调。
二、选调条件及资格
(一)选调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确有较扎实文字功底,在市级以上主流报刊、杂志发表3篇文章以上,或在本单位、本系统负责撰写重要文字材料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