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会昌县纪委监委及县委巡察机构决定公开选调14名一般工作人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县纪委监委机关一般工作人员8名;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一般工作人员4名;县委巡察机构一般工作人员2名。
二、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报名参加选调的对象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二)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