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力量,持续推进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县自然资源局公开选调12名工作人员。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以政治素质好、业务知识强作为选调的第一要求;以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较强工作能力作为选调的基本要求,切实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局机关工作。
二、选调范围、人数及岗位
1.选调范围及人数:
(1)规划岗2名,面向全县范围内(不含学校、医院和卫生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综合岗10名,面向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已转隶的原自然资源分局人员)。
2.选调岗位:
选调人员编制落实到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城乡建设用地管理站(4名)、土地监察站(1名)、矿产品经销管理站(2名)、土地开发整理中心(1名)、土地储备交易中心(1名)、不动产登记中心(3名),具体岗位由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其专业知识及工作经历进行安排。
三、选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