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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遴选·第54期】吉林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023-03-14| 来源:北辰遴选

【热点导学】:

★安全生产原则: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安全生产“一个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安全生产“三个层面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责、分兵把口,切实抓具体、抓扎实、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责、主动担当履责。

★安全生产“九个到位”:领导责任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安管人员到位;规章执行到位;技术技能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检查力度到位;整改处罚到位;安全意识到位。

★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三是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四是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五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六是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七是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八是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九是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十是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十一是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十二是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十三是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十四是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十五是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一、背景链

2023年1月11日,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吉林省立即召开省安委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对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作出部署。

2023年2月24日,省委书记以视频形式主持召开省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总书记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矿坍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我省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排查消除隐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

2023年2月24日,省安委会召开全省安全防范暨消防工作视频会议,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煤矿坍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总理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部署。


二、深度解读

★基本内涵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强调“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深刻揭示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充分彰显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理念,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的根本遵循。

★党的二十大报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

★2023年1月1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国务院总理李**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安全生产重于泰山,须臾不可放松。2022年,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同时风险挑战仍然较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要提高精准执法和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矿山、建筑施工、危化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当前正值岁末年初,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强化应急备勤和值班值守,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刘鹤,国务委员、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王勇、赵克志出席会议。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五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守安全红线,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当前复工复产和消费恢复加快推进,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务必保持清醒认识。

会议要求,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李**总理批示要求,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把好规划、建设、生产、运行等各环节安全关,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拧紧扣牢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链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不懈落实十五条硬措施,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针对春节、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备勤和值班值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吉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22年6月29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压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办法》,推动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正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2019年4月,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部分政府职能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进一步理顺了工作机制。现今,我省消防工作矛盾叠加、监管缺位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发展不平衡、不适应的问题依然突出。我省在2008年出台的《实施办法》与上位法、国家消防改革、消防安全责任制等方面政策文件的规定精神已明显不相适应,需要尽快作出修订补充。俊海书记、韩俊省长在省编办的调研报告上专门批示“要划清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办法》,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我省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升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解决新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消防工作实际和政府机构改革情况,制定了我省《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起草过程历时两年,经过广泛调研,先后两轮征求各方面意见,凝聚了各级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也凝聚了社会各个部门,社会各界的心血和智慧。既是贯彻落实2019年、2021年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及党中央、国务院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的集中体现,更充分考虑当前我省高风险的城市火灾防控和低设防的农村火灾防控并存的消防安全形势,更加凸显对火灾风险隐患突出的行业领域消防责任落实和重大火灾风险防控,细化完善相应职责要求,使之更具操作性和执行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省消防事业发展的重要文件。《办法》全文共6章25条,第一章是总则,明确了政策依据、目的意义和指导原则;第二章是政府职责,明确市、地、县、乡镇政府一直到街道办事处的职责;第三章是部门职责,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了43个政府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第四章是单位职责;第五章是责任落实,规定了对消防工作的考核、结果应用、责任追究;最后一章是附则。

三、《办法》进一步突出五个方面的责任

在国务院《办法》的基础上,我省《办法》立足新时代、突出新要求、具有新特点。

一是进一步突出党委统领,构建了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公众“五位一体”的责任体系。比较完整和系统地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责任体系,从党委政府层面,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消防安全不仅是政府的事,是党委政府要承担的共同责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的政府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的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从行业部门层面,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监管原则。从社会单位层面,坚持单位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明确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从责任落实方面,明确了“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问责追究措施。

二是进一步突出“三管三必须”原则,细化了行业部门监督责任清单。《办法》要求专业监管部门、行业领域管理部门和支持保障单位,在各自的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发挥好专业监管职责,按照“放管服”要求,加强日常管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调整细化补充了应急、住建、教育、民政、政务、自然资源等43个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三是进一步突出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强化了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社会单位是火灾防控的主阵地,也是重点、难点和风险点。《办法》就社会单位包括多产权多业主建筑物、无物业管理小区、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作出了规定,强调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同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好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要求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落实更严格的自我管理措施。

四是进一步突出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完善了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责任。近年来,全省始终狠抓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在全省所有乡镇、街道挂牌成立了消防救援委员会,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基层治理仍存在盲区,仍是消防治理的短板弱项。在国务院《办法》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提出对存在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火灾事故高发地,坚持属地原则,由市、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消除重大隐患。我省《办法》中进一步明确,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老旧建筑、老城区、城中村、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问题。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组织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等力量建立消防工作站,善治赋能、精治强基,将消防工作深度融合到政府的“一网统管”,充分发挥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三长”职能作用,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

五是进一步突出了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严格督促履责和依法追责措施。《办法》明确强调,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办法》要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各级消防救援委员会对频繁发生火灾、火灾社会影响较大或未按要求完成火灾隐患整改任务的地区或行业部门开展约谈、提醒、告诫,督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吉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有关要求

精心维护安全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平安吉林建设,积极防范、妥善应对重大风险。坚定维护政治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和暴恐活动,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联手挑起和激化社会矛盾。坚决维护国防安全,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完善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强边固防机制,纵深推进“三道防线”建设,确保边防巩固、边境安全;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五年内基本解决边境地区“空心村”问题。切实维护经济安全,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见微知著、抓早抓小,有效管控政府债务、房地产、金融、产业链供应链等重点领域风险,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房地产政策,坚决有力处置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压实各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责任,主动盘活存量资产,规范资本行为,既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又有效控制资本的消极作用,保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实施常态化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有效维护人民生命安全,稳控安全生产形势,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整治新型网络犯罪、跨国犯罪等突出违法犯罪。坚持“五级书记抓信访”责任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盈、更可持续。

★2023年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

加强改进社会治理。做好省长热线、省长信箱、“互联网+督查”等群众诉求的受理、办理、督办、反馈和回访工作,通过《民声摘报》倾听群众呼声,形成制度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马上办、创造条件办,举一反三解决好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新建100个乡镇(街道)社工站。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统筹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和煤电油气运保障供应。严厉打击恶意欠薪,保障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推进重点边境村建设三年行动,改善抵边一线自然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落实信访责任体系和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制度,集中整治治安突出问题。

★领导要求

省委书记在省安委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系统思维,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细致做好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要进一步盯紧盯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风险警示教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及时建章立制、及时堵塞漏洞,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责必严、失责必问,切实筑牢齐抓共管的安全防线。

省委书记在省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专题会议上指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系统思维,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更高站位、更硬举措、更实作风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要认真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点围绕煤矿、非煤矿山、森林防火、尾矿库、头顶库、危化品、燃气、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系统排查潜在风险隐患,逐条逐项、标本兼治抓好整改,着重对煤矿采空区、废弃老窑、瓦斯富集区、井下火区等进行普查,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消灭在成灾之前。要在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持续推进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加强驻矿监管力量配备和制度化建设,加大智能化煤矿建设改造力度,进一步提升煤炭先进产能占比,夯实能源保供安全基础。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信访”责任体系、党政领导包保地方信访工作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接访下访,深入基层一线,主动体察民情,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对策措施

一要坚决把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扁平化指挥提级管理、常态化加密调度、一竿子插到底,切实把职责转化为工作部署、具体行动、有力举措。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切实监管到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细化落实到各个车间、各个环节和每个岗位、每名员工。

二要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突出抓好消防安全,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聚焦高层建筑、仓储物流等消防重点场所开展隐患排查,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事故。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强化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看牢“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严厉整治人货混装、超载超员、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突出抓好煤矿安全,严查超负荷、超能力生产等行为。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安全,提级管控运营地下矿山。突出抓好危化品安全,督促企业加强设施设备养护,排查老旧装置隐患,落实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强化防冻、防凝、防爆措施。突出抓好城镇燃气安全,加大醇基燃料等专项整治力度,推进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加强灌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检查,督促落实入户安检要求。突出抓好旅游安全,紧盯旅游景区和旅游节庆活动,做好极端天气监测预警和防范应对工作。突出抓好烟花爆竹安全,严厉查处超量储存、经营违禁品、违规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对各类隐患立查立改。突出抓好工贸领域安全,持续深入开展焊接与切割作业专项整治。

三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支撑保障。着力加强人防力量和技防支撑,加强群防群治,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安全生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三、实战应用

例题1:根据给定材料,你是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工作人员,为了进一步指导全省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准确理解上级有关精神,请撰写一篇关于转发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执法案例的通知。要求:语言流畅,格式准确,逻辑清晰,1000字左右。

【参考答案】

关于转发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执法案例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指导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学习贯彻、准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2022年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在2021年3月19日公布了第1批(2件)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执法案例后,2023年2月2日公布了第2批(4件)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执法案例。为了便于各地全面系统学习掌握,我们汇总了全部典型案例和司法解释,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研究借鉴,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

一、要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执法案例学习培训活动,结合日常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刑法》中涉嫌安全生产犯罪及其他关联犯罪罪名的法律条款、司法解释、刑事案件追诉标准的学习,正确把握安全生产犯罪的行为主体、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险状态)等犯罪构成要件,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履职能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二、要加强重点企业普法。“两会”即将召开,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宣传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执法案例为契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重点企业尤其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相关法律的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刑事责任追究的打击和震慑作用,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要抓好制度落实。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行刑衔接工作,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正)》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密切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发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中有涉嫌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移送。

附件:1.国务院安委办 应急管理部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行刑衔接

典型执法案例

2.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公布两起安全生产行刑衔接

典型执法案例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2月6日

(995字)

例题2:根据给定材料,请你概括总结白山市江源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要求:全面准确,突出重点,语言流畅,450字左右。

【参考作答】

一是抓信用监管,在提升效能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依托区应急管理执法系统,以企业信用信息作为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基础指标,按照风险程度相应地调整执法频次,督促企业在生产经营各环节中强化信用自律,提高企业及员工的安全生产诚信意识。

二是抓宣传教育,在关键人员上下功夫。大力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尤其在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上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以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会为契机,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另一方面边执法边宣传,在日常检查中开展诚信知识普及,促进在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诚信经营,不断牢固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理念,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抓信息公示,在惩戒失信上下功夫。依托“双公示”系统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信用综合服务平台,积极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浓厚氛围,形成安全生产领域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439字)


四、高分框架

★策论文框架

筑牢吉林安全生产“三道防线”

树牢安全理念,筑牢“思想防线”。

层层压实责任,筑牢“制度防线”。

狠抓整改落实,筑牢“监督防线”。


答好吉林安全生产“关键题”

把握重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破解难点,强化服务跟踪指导。

夯实支点,加强监督执法检查。

★议论文框架

始终保持“三心” 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以敬畏之心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以警惕之心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以责任之心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夯实安全生产之基

“命”字在心,强化安全意识。

“严”字当头,落细安全措施。

“实”字担肩,落实责任到人。

★经验材料框架

多措并举打好安全生产“组合拳”

一、加大宣传,打好安全生产“思想拳”。

三、全面排查,打好安全生产“行动拳”。

四、强化督导,打好安全生产“整治拳”。


着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抓信用监管,在提升效能上下功夫。

二、抓宣传教育,在关键人员上下功夫。

三、抓信息公示,在惩戒失信上下功夫。


强化作风建设 筑牢安全防线

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思想认识。

坚持底线思维,不断强化执法监督。

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突出宣传教育,不断营造安全氛围。

★讲话稿框架

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推进会上的讲话

一、强化红线意识,推动各级领导大抓安全生产。

一是以上率下示范。

二是强化理论武装。

三是深入开展宣讲。

二、强化责任压实,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一是领导责任清单化。

二是部门责任明晰化。

三是安委办实体化。

三、强化专项整治,推动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一是紧盯部门联动发力。

二是紧盯源头治理发力。

四、强化制度驱动,推动问题隐患系统治理。

一是健全完善巡查督导考核机制。

二是健全完善安委办各项运行机制。

三是健全完善事故调查督办机制。

四是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五、强化固本强基,推动监管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加强行业队伍建设。

二是加强专业能力建设。

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


★通报框架

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情况的通报

一、基本情况

(一)报送质量情况。

(二)行业领域报送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思想重视,组织得力。

(二)加强督导,确保时效。

(三)精准执法,提高质量。

(四)加强培训,提升业务。

三、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

(二)执法力度不够。

(三)责任心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要思想重视,提高认识。

二要严格执法,依法处罚。

三要严格标准,提高质量。

四要严格奖惩,奖优罚劣。

五要严格要求,按时报送。


五、必背金句

1.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责、主动担当履责。

2.安全生产重在防患于未然,推动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必须做到奖惩并举、疏堵并治。

3.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担当作为,求真务实,防止各类“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

4.安全生产重在宣传引导,要用心广泛开展各类型式宣传,让小喇叭响起来、宣传车跑起来、安全标语挂起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以宣传“用心”换取百姓“放心”。

5.要站在讲政治高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研判安全生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之弦绷得紧之又紧。

6.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六、范文赏析

★策论文

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吉林省安委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省委书记指出,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细致做好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吉林只有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念好安全生产“紧箍咒”,织密安全生产“篱笆墙”,守好安全生产“责任田”,发挥安全生产的“稳定器”作用,才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稳增长保驾护航。

念好安全生产“紧箍咒”、守牢思想意识红线。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稳定、是和谐,更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安全生产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念好安全生产“紧箍咒”,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推进风险双重预防机制,守住、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一把手”带头扛起责任,亲自抓、具体抓,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织密安全生产“篱笆墙”、筑牢隐患排查防线。无数的安全事故告诫我们,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必须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盲目乐观情绪,才能不断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一方面,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矿山、建筑施工、危化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另一方面,要持续细化,深入细致地开展地毯式、全覆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化解,不放过一个漏洞、不遗漏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死角;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挂图作战,一个一个化解;持续强化源头管控,将安全理念融入规划设计中、把好产业准入的安全关口、消除产能退出的安全隐患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守好安全生产“责任田”、兜牢齐抓共管底线。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抓牢抓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持续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方面,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安全促稳定。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另一方面,要聚焦重点领域场所和关键节点。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学校医院、商贸娱乐、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完善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持属地监管责任,守好安全生产“责任田”,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习**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防止各类“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这是吉林广大党员干部工作履职、担当作为的根本守则和工作操守,只有抓实抓好安全生产,才能把危险发现在萌芽,把隐患消除在潜在,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就要“心”中“常”谈

近日,吉林省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专题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排查消除隐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要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必须要管在日常,做到“心”中“常”谈。

增强安全意识,在宣传中用“心”,实在日“常”。安全生产重在宣传引导。一方面,要用心广泛开展各类型式宣传,让小喇叭响起来、宣传车跑起来、安全标语挂起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以宣传“用心”换取百姓“放心”。另一方面,要丰富形式内容,把宣传做实做深,除传统方式外,还可以跨领域结合。依托开展“主题党日+安全宣传日”、安全生产主题文艺演出、安全生产培训等系列活动,把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让人民群众在生活中的一点一滴中提高安全意识,减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突出隐患整治,在排查中细“心”,抓在经“常”。安全生产不能以安全事故后的经验教训为起点,更要防患于未然,细心安全隐患排查。一方面,要针对交通、城建、农林、公共、煤矿、环保等领域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督导,对不合安全规范的企业或组织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勒令关停。另一方面,要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急预案,细化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死角,有苗头的第一时间化解,正发生的第一时间处置,已发生的第一时间整改,力争把损失降到最小。

压实责任链条,在工作中专“心”,严在平“常”。习**总书记强调: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对于安全生产,不能以会传会,以文发文,行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及本行业特点,制定安全措施,严格责任落实。一方面,在平常工作中要多到现场,多到基层,做到对应领域晓实情,出现隐患出实招,责任到人压实责,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要建立奖惩机制,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与考核、评优等挂钩,不断推动责任落实,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让我们做到“心”中“常”谈,时刻紧绷安全之弦,守好安全红线,筑牢安全生产“生命堤”,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保障吉林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

关于吸取内蒙古“2·22”坍塌事故教训深入开展

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吉能集团:

2023年2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发生大面积坍塌,造成多人失联和人员伤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矿山局吉林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末,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矿山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企业安全风险,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灾害治理,排查事故隐患,进一步强化风险研判管控,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险情应对处置,坚决做到致灾因素普查不清不生产,灾害防治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不生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整治范围

正常生产建设(含技改矿井)和允许整改的停产停工煤矿;正常生产建设的非煤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以及尾矿库(含停产停建尾矿库)。

三、整治内容

(一)煤矿领域。

1.正常生产矿井。

采掘部署:矿井主要生产系统和设施要符合规定;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按照总体规划安排采掘接续。

通风系统:通风系统要稳定可靠,水平采区实行分区通风;严禁违规串联通风、微风、循环风作业;安全监控系统要运行可靠。

防治水:矿井要配齐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专业探放水队伍和设备,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实施防治水“三区”管理。

冲击地压:按规定开展鉴定和评估,落实冲击地压危险性预测、监测预警、防范治理、效果检验、安全防护等综合性防冲措施。

火灾防范: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矿井要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严禁使用非阻燃风筒、皮带、电缆等材料。

顶板管理:落实顶板管理相关规定,紧盯残采复采煤矿地质保障、技术支撑、现场管理、巷道维修、矿压观测等环节,采煤工作面顶板悬顶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机电运输:矿井要具备符合规定的两回路电源供电,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系统各项保护齐全可靠,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测检验和更换;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

矿井爆破:严格火工品管理,井下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炸药和雷管安全等级和存放地点、数量符合要求。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在查清瓦斯、水害、自然发火等致灾因素基础上,制定落实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并进行效果评估。

露天煤矿:采掘台阶高度、平盘宽度要符合要求;排土场最下一个台阶坡底与采掘台阶坡底之间的安全距离和边坡角、帮坡角要符合规定,定期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和评价;定期检验矿用卡车的制动、转向系统、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矿场道路要符合规程要求,钻孔、爆破作业要编制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2.建设矿井(含技改矿井)。

规范施工资质:技改建设矿井施工单位资质必须符合要求,严厉打击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的行为。

规范施工行为:技改建设矿井要严格按照批复的矿井设计、安全专篇进行技改建设,严禁不按设计施工、未批先建、边建设边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装备。严禁安全管理人员在建设、施工两方兼职。

3.允许整改的停产停工矿井。

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明确整改内容、作业地点、下井人数。严禁擅自违法组织生产建设行为。严禁边整改边生产、只生产不整改,甚至隐瞒工作面冒险组织生产。严格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标准和审批签字程序。

(二)非煤矿山领域。

1.生产建设的地下矿山。

主要以防中毒窒息事故、防火灾事故、防透水事故、防爆炸事故、防坠罐跑车事故、防冒顶坍塌事故等为重点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整治。

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严禁出现堵塞或者梯子、踏步等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导致安全出口不畅通;采场必须具备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经上、下巷道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井巷避灾线路必须指示清晰,所有分道口路标要醒目,并准确注明其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井下作业人员应熟知井下逃生线路和逃生方法。

采矿布置:中小型地下矿山同时回采的中段数量不得多于3个;不同开采主体相邻地下矿山之间应当留设不小于50米的保安矿(岩)柱;矿体开采顺序、采场布置、采场参数、矿(岩)柱留设和首采中段、安全出口等应当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严禁擅自回采或者毁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岩)柱;应当编制采场单体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场单体设计组织回采作业。

提升与运输:严禁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插爪式斜井人车应立即予以淘汰;提升机、提升绞车、钢丝绳、罐笼防坠器等提升运输装置,应当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竖井井口和井下各中段马头门设置的安全门或者摇台与提升机应实现联锁;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应安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应建有躲避硐室,并有明显的标志。

通风系统:正常生产矿山主通风机应连续运转,并能够在10分钟内使矿井风流反向的措施;通风构筑物(风门、风桥、风窗、挡风墙等)安设应规范达标;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严禁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现象;井下废弃巷道应及时封闭,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每个班组必须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每名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防排水系统:应当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严禁以废弃巷道、采空区等充作水仓;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当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地面塌陷、裂缝区的周围,应设截水沟或挡水围堤,严防向塌陷区漏水;应按设计配备两条相同的排水管,一条工作,一条备用;应当调查核实矿区范围内的废弃矿井、老采空区,估算积水量,提出防治老空水的建议;井下主要泵房、中央变电所等特殊地点应设置防水门。

井下防火:主要进风巷道、进风井筒及其井架和井口建筑物,风机房,井下电机室、机修室、变压器室、变电所等硐室,应采用非可燃性材料建筑;井下动力线、照明线、变压器、电动设备等电器设备以及带式输送机风筒等应采用阻燃材料;井下或者井口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落实审批制度和安全措施。

顶板边帮稳固:应当按设计要求对采空区进行处理;巷道或者采场顶板必须按设计采取支护措施;在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岩层中掘进井巷,必须定制专门措施,严禁冒险盲干;顶板不稳固的采场,应当采取有效的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

2.生产建设的露天矿山及小型露天采石场。

主要对不按照开采设计组织生产、台阶不规范、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违规在边坡坍塌风险区域生产作业等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安全距离:露天矿山爆破安全距离应遵守GB6722规定;相邻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小型露天采石场周边300米范围内不应存在生产生活设施;距小型露天采石场工作台阶坡底线5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碎石加工作业。露天坑入口和露天坑周围易于发生危险的区域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开采工艺:必须按照自上而下开采顺序,采用台阶开采,严禁掏采或者“一面墙”开采;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工作帮坡角、最终边坡角等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擅自开采或者破坏矿(岩)柱或者挂帮矿体;现状高度100米及以上边坡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边坡稳定性分析;应当对边坡坡体表面和内部位移、地下水位动态、爆破震动等定点定期进行观测,现状高度200米及以上边坡应当进行在线监测;必须使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湿式凿岩;每班作业前,应对工作帮坡面进行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严禁在边坡坍塌风险区域进行生产作业。

排土作业:排土场应纳入设计范围,选址位置不应威胁工业场地、居民点、道路等设施的安全;排土工艺、排土顺序、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总边坡角、排土挡石坝、安全车挡等技术参数应当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2005)等标准以及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现状堆置高度200米及以上的排土场,应当进行在线监测;现状堆置高度100米及以上的排土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边坡稳定性分析;应当对排土场排土参数、变形、裂缝、底鼓、滑坡等相关情况进行经常检查并留存检查记录;严禁擅自在排土场内回采低品位矿石和石材。

3.尾矿库。

重点以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排洪设施,尾矿坝浸润线埋深、滩顶高程是否满足生产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整治。

坝体稳定:尾矿库不得擅自加高坝体、扩大库容;尾矿堆积坝平均外坡比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得陡于1:3;筑坝材料、筑坝方式、子坝高度、内外边坡角、错台宽度等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应定期检查坝体有无裂缝、有无滑坡迹象,排渗设施、坝肩截水沟、坝坡排水沟等设施完好情况;定期检查尾矿库库区周边山体有无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异常情况;严禁在库区范围内从事违章爆破、采石、建筑、尾矿回采、取水、排放废弃物等危及尾矿库安全的行为。

排洪系统:排水构筑物预制件的制作、安装及封堵应当满足设计要求;在用尾矿库新建设的排洪构筑物(含拱板、盖板)应当在使用前进行质量检测;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涵管、隧洞、溢洪道、截洪沟等排洪设施应满足防洪要求;库内水位观测标尺应清晰醒目,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汛期前应当进行调洪演算,复核尾矿库防洪能力;汛前应对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涵管、隧洞、溢洪道、截洪沟等排洪构筑物有无变形、位移、损毁、淤堵等情况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系统畅通。

监测预警:尾矿库应当建设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应当符合《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2030)等标准要求,并接入全国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做好尾矿坝位移、裂缝、渗漏以及浸润线、排渗设施、周边山体滑坡等安全检查和人工监测工作。

四、工作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自改与部门督导检查同步推进的方式,各矿山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标对表,全面开展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具体治理方案,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县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梳理本辖区矿山状况,摸清底数,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山,要立即停止生产,对辖区整治范围内矿山进行全覆盖检查。市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整治范围内矿山进行抽查,抽查比率不低于30%;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联合对全省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督查比率不低于20%。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矿山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矿山安全严峻形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结合本辖区、本企业实际,立即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整治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措施,严禁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全面深入地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联合督导检查组抽查检查中,对企业未开展自查自改或者故意隐瞒的重大问题隐患,严格倒查相关人员责任,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给予惩戒曝光。

(二)严格监管监察,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采取暗查暗访、突击夜查、节假日抽查、群众举报核查、“杀回马枪”等方式,严厉查处煤矿瓦斯超限作业、瓦斯抽采不达标、安全监测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及电子封条运行不正常,不执行“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冲击地压煤矿不落实综合性防冲措施及“三限三强”(限采深、限强度、限定员,强支护、强监测、强卸压)规定等情况;严厉查处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和评价、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者最终边坡台阶高度超过设计高度等情况;严厉查处井工开采非煤矿山机械通风系统不完善,安全设备设施未检修、高风险作业监护不到位,提升机、防坠器、钢丝绳、连接装置、提升容器未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等情况;严厉查处尾矿库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改变筑坝方式,安全设施不满足设计要求等情况;严厉查处矿山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等不符合相关要求,不严格落实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等情况,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通报曝光、联合惩戒、追责问责、行刑衔接等举措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强化指导服务,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做好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矿山企业指导服务工作,深入企业、深入矿井、深入一线,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全面开展风险研判,科学制定风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灾害防治要求,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廉洁执法。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各级矿山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简化接待陪同,轻车简从、廉洁自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要及时报告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要情况。

(五)全面总结工作,及时报送信息。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市(州)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和吉能集团要认真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于6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省应急管理厅煤矿安全综合处。联系人:xxx,电话:0431—12345678,电子邮箱: 12345678@qq.com。


吉林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

2023年2月24日


★方案

煤矿岗位安全基础建设年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作,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岗位安全基础,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自3月1日开始至12月末,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煤矿岗位安全基础建设年”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践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强化岗位责任落实,岗位风险管控,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岗位安全操作流程,规范岗位安全行为,进一步提升岗位安全意识和技能,杜绝岗位“三违”行为,推动岗位安全责任落实落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广大矿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内容

(一)结合职责分工,强化岗位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是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对解决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减少“三违”现象发生,杜绝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广大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导煤矿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根据各类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内容,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建立起“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责任管理体系。

(二)精准辨识研判,管控岗位安全风险。煤矿企业所有灾害威胁和安全风险都集中体现在各个工作岗位上,而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又各不相同。分析近几年事故发现,岗位安全风险是安全生产事故直接诱因,加强岗位安全风险管控是预防事故的有效措施。煤矿企业要适时分析研判岗位安全风险,按照“人、物、环、管”即员工自身、机械设备、生产环境和安全管理四大风险类型,制定岗位、工种及作业地点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让从业人员熟知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同时根据岗位条件的变化及时更新完善,尤其要突出采煤、掘进、通风和瓦检等重点工作岗位的安全风险管控,做到未雨绸缪,将风险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对标对表,消除岗位安全隐患。煤矿企业要建立岗位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制度,对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岗位隐患排查表,明确班前、班中和班后排查时间、内容和相关要求;紧盯重点部位、薄弱环节,不留死角,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岗位安全隐患,岗位安全隐患未整改消除不得正常生产作业。

(四)完善规章制度,严守岗位操作流程。煤矿企业要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相关要求,查漏补缺,进一步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此次“岗位安全基础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面规范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岗位操作流程,努力打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要采取岗位技能训练、岗位技能比武等方式,强化岗位作业人员熟知熟练操作规范、作业标准和安全要点,避免因违反操作流程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五)开展警示教育,规范岗位安全行为。在煤矿各类事故中,有近90%的事故都是由于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引发的,而且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比物的不安全状态更难预测、更难控制,煤矿企业要对生产作业中员工可能出现的主要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梳理,并根据不安全行为原因及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形成岗位安全操作规范手册,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安全要点、职责范围和岗位标准等内容,发到每一名员工手中,指导规范员工的安全作业行为。要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使煤矿员工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直至“我会安全”,真正使从业人员自觉执行正确的安全操作行为,以实现人的本质安全。

(六)精准依岗施教,提升岗位安全技能。煤矿企业要继续开展“矿长安全课”和“每日一题、每旬一课、每月一考”等系列工作,同时要创新安全培训方式方法,突出岗位安全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因岗施教,努力把从业人员培育成有知识、有技能、有素质,会操作、会防范、会应急,不违法、不违章、不违纪的岗位标兵;同时强化提升岗位从业人员风险辨识、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提高岗位作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岗位关、变化关,不符合要求和未取得相关考核合格证明的不得上岗作业。

(七)落实奖惩机制,杜绝三违行为。煤矿企业必须严肃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健全完善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严格过程管控,赋予每名从业人员发现、制止和举报“三违”行为的权力;严格落实奖惩机制,对“三违”人员要进行警示教育,本着思想上教育、行为上引导的原则,加大对存在习惯性违章和不规范操作行为员工的帮教力度,分析问题原因,制定帮教措施,强化日常动态跟踪帮教;做到不掌握安全技能不恢复上岗、不了解规章制度不恢复上岗、不熟知操作规程不恢复上岗,让违章员工从思想和行为上真正转变,彻底杜绝“三违”行为的发生。

三、工作要

(一)强化组织,扎实推进。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认识我省煤矿岗位安全基础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将岗位安全基础建设作为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煤矿岗位安全基础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煤矿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煤矿岗位基础建设年”活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大力开展岗位安全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督导,深入检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定期对煤矿企业岗位安全基础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坚持岗位安全基础建设工作与执法检查相结合、与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对工作中发现煤矿企业及相关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提供政策和技术方面的指导服务。

(三)创新方式,树立典型。各地要结合属地煤矿企业实际,通过自我创新和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选树典型企业,率先形成煤矿岗位安全基础建设先进做法,强化企业间交流,带动和引领其它煤矿切实将岗位安全基础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并取得良好成效,推进全省煤矿企业岗位安全基础全面提升。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认真做好“岗位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总结工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果和不足,扬长避短,促进活动顺利开展。同时,要以此次岗位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活动为契机,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月末报送本月煤矿岗位安全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月报表,12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431-12345678。

附件:市(州)开展煤矿岗位安全基础建设年活动月报表


★工作要点

2023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切实做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矿山局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以遏制亡人事故为目标,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效能,狠抓责任落实,强化事前预防,不断强化煤矿风险研判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煤矿灾害防治和基础建设,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管理和装备水平,全面提升煤矿防灾抗灾能力,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管执法,针对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特点,持续巩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标本兼治,推动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开展“岗位安全基础建设年”等专项活动,强化班组建设,强化现场管理,严厉打击“三违”行为,推进灾害治理,有效管控各类风险,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坚决防范亡人事故发生。

三、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责任落实。一是积极推动属地政府领导关注煤矿安全生产,强化煤矿联系包保,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二是各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全国“两会”“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驻矿盯守,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三是督促煤矿企业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和落实,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装备,加强人员素质提升,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全面管控安全风险。一是强化矿井固有风险管控,进一步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推进灾害防治和分析辨识管控,深入开展瓦斯、煤尘、冲击地压、突出、水害、顶板和火灾等灾害治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强化强对流和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应对,超前开展预警预报,严格落实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三是强化新冠病毒传染影响应对,紧盯区域疫情变化,精准把控煤矿人员动态,督促煤矿及时调整井下生产活动。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各级监管部门要科学编制、严格落实执法计划,强化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电子封条”运用,继续采取“监管干部+专家”“线下+线上”和“四不两直”等方式,运用明查暗访、突击夜查,巡回检查、随机抽查、远程监管等方式,对各类煤矿各有侧重抓好监督检查,正常生产矿井、正常建设(技改提能)矿井、有人员入井的停产矿井执法检查100%全覆盖,无人员入井的停产矿井安全巡查100%全覆盖,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事故隐患;加强中介服务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盯住五职矿长等“关键人”,坚持逢查必考,严厉打击草台班子,及时调整不具备安全管理能力的管理人员。二是持续保持严惩重罚的高压态势,将打非治违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五假五超”“三瞒三不”、以采代建、借技改整改之机违法违规生产等行为,综合运用约谈、曝光、追责问责、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手段,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结合矿井灾害和季节特点,适时开展瓦斯、水害、火灾防治等专项检查,适时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专项检查,适时启动监察监管联动机制,联合开展风险研判、督导检查等活动。

(四)严把安全准入关口。一是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相关标准,严格履行复工复产相关验收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二是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严格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的隐患由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下达文书并监督复查整改,确保不带病发证。三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准入监管,对存在违反相关要求的,该暂扣的暂扣、该注销的注销,严厉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生产行为。强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管,严查不按照批准的设施设计施工以及安全设施施工滞后等行为,确保安全设施施工符合“三同时”相关要求。

(五)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一是继续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严格考核标准程序,把住初审和考核定级关口。要强化动态检查,严格落实《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抽查方式可以全面检查15个考评要素的,也可以有针对性的专项达标动态抽查,但不低于5个考评要素。省级抽检不低于20%,市级抽检不低于50%,县级检查要做到100%,发现达标矿井存在重大隐患直接撤销标准化等级,发现定级否决条件或者不满足基本条件的,及时撤消或降低标准化等级。持续开展标准化政策宣传和解读,组织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活动,推动煤矿企业达标升级。二是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人员考核管理,严格申报人员身份审查,严肃考场纪律,对不合格人员责令调整工作岗位。持续开展矿长安全课,落实每日一题、每旬一课、每月一考三位一体培训方式,有计划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强化煤矿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本地区本部门煤矿应急预案。要突出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督导煤矿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等工作。同时,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协作,做好矿长带班、应急物资储备和值班值守工作。

(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巩固、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有针对性的开展好“回头看”工作。二是对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开展督导整治行动,实施一地一策、一矿一策,进一步夯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属地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灾害治理、隐患排查整治等关键环节,推动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三是在全省煤矿领域开展“岗位安全基础建设年”活动,从落实岗位安全责任,管控岗位安全风险,消除岗位安全隐患,严格岗位操作流程,规范岗位安全行为,提升岗位安全技能,杜绝岗位“三违”行为七个方面推动岗位安全基础建设,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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