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平组字〔2015〕55号)和市直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委办等23个部门单位共遴选50人。(详见附表)
二、遴选范围
各县(市、区)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乡镇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中央及省所属机关设在各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遴选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宪法》,符合《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