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金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市委组发〔2015〕32号)《金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金人社发〔2015〕42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基层遴选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共公开遴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其中:市直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9名、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职位见《金昌市2019年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金昌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金昌市2019年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金昌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
市直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遴选对象为:市、县(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对象为:县(区)直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的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试用期满且正式安置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参加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的,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包括试用期);参加市直事业单位遴选的,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包括试用期)。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