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省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省直单位和兰州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主要选调七级职员及以下干部。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参加选调。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有关高校(名单见附件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