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开展安顺市202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职位情况
全市30家市直单位共计划遴选45人。具体职位详见《安顺市2022年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安顺市县(自治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安顺市县(自治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参照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符合遴选职位相应层次条件的职务职级;
5.现任一级科员及以下人员报名,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现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人员报名,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以后出生);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8.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符合条件报考的,须由县级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