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拓宽进人渠道,优化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定于近期公开商调纪检监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职位及要求
1.灵山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干部1名、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干部1名,要求公安、法律专业或相关工作经历;
2.灵山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干部1名,要求工程造价专业或相关工作经历;
3.灵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干部1名,要求审计专业或相关工作经历。
二、商调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商调范围和对象
广西区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商调资格条件
商调对象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有优良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