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用人渠道,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罗湖区委组织部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
(二)选调职位
副科级领导职务、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具体职位要求见职位表(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有办公室文秘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9年2月28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1986年2月28日后出生);
(三)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脱离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四)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五)符合《深圳市罗湖区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所列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