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湛江监察委员会
派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专员办公室
2019年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我区监察体制改革,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根据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湛江监察委员会派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专员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根据人岗相适情况,在中共湛江经开区纪委机关、派驻机构范围内统筹安排工作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 选调职位
选调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一级科员6名。
(二) 选调范围
国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实绩突出,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3、刑法学(A030104)、诉讼法(A030106)、法学(B030101)、经济犯罪侦查(B030606)专业或在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从事案件审查、调查、侦查、起诉、审判等岗位工作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