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曲江区纪委监委选调录用干部办法>的通知》(韶曲纪办字〔2020〕8号),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韶关市曲江区监委(以下简称曲江区纪委监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及人数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级科员5名(如报考人员现为副科职干部或四级主任科员,并且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法律职业资格证,可转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到曲江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工作。其中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3名(能够适应外勤、出差任务,适合男性报考),文字综合岗位2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的范围
1.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2.全国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满2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全日制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2.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5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含3月23日);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法律职业资格证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3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含3月23日)
3. 中共党员;
4.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需具备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所需的综合素质。同等条件下,有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机关(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
5.文字综合岗位需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有县(市、区)级及以上纪委监委、巡察办、党委政府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委政研室、政府研究室等单位从事文字综合工作经历,是单位重要会议相关材料、重要文稿的主要执笔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