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务员法》、《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调整市内公务员调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清远市机关事业单位(含省直驻清单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2名。具体职位要求见《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稿写作能力;作风优良,敬业廉洁,甘于奉献。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各县(市、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在我市县级机关或乡镇机关相应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含试用期,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1月6日)
(四)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乡镇机关公务员近五年年度考核须获优秀等次1次以上)。
(五)学历学位要求见附件1。
(六)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七)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6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相应选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