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满足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6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选调公务员。
二、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黑龙江省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及数量
计划选调市发改委机关工作人员6名,其中副科级不超过2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