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衡阳市族宗教事务局综合文秘职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
一、报考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养良好;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5.现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
6.身体健康;
7.具备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