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及《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资兴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资兴市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6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资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计划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资兴市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及2019年机构改革涉改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未列入遴选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遴选机关结合职位要求认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