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规定,邵阳市大祥区决定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范围与对象
从公务员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具体要求见《邵阳市大祥区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群众公认;
2.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工作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年龄和学历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身体健康;
6.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