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祁阳县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51名,其中公务员和参公管理身份人员16人,事业编制人员35人。具体职位信息见《2021年祁阳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公务员或参公选调岗位面向全县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在职在编四级主任科员以下(含四级主任科员)人员进行公开选调。
全额事业单位选调岗位面向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或全额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干部)非工勤人员进行公开选调。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选调岗位面向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或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收自支单位在职在编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干部)非工勤人员进行公开选调。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具有选调机关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