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编制空余情况和检察工作需要,娄底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全国各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七)身体健康;
(八)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