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务员系统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的工作要求,确保永州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顺利进行,解决我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根据《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选调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3〕14号)等文件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道县县委组织部批准同意,面向湖南省公务员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人数
法官助理1名、网络信息维护工作人员1名。各职位具体条件见选调职位表(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与对象
在湖南省公务员系统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含试用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二)选调条件
1、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身体健康;
②具有公务员身份,并经公务员登记,在湖南省公务员系统工作二年以上(含试用期,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历年公务员考核均称职及以上等次;
③35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④报考法官助理职位人员,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