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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41期】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

2022-09-01| 来源:北辰遴选·晴空老师

一、背景链接

9月13日,湖北数字经济强省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印发,擘画“数字湖北”的3年目标。到2024年底,湖北将通过六大行动、十项工程,实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翻番,基本建成数字经济“四区一节点”。

二、深度解读

★《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

加快建设数字湖北。实施数字经济跃升工程,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数字技术在公共服务、生活服务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融合创新。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强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实现科学化决策、精准化治理和高效化服务。

★政府工作报告要求

持续实施数字经济跃升工程,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数字经济高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启动30个产业基础再造项目,实施高端芯片、北斗导航、人工智能等一批攻关任务。前瞻布局量子信息、未来网络、氢能、精准医疗、脑科学与类脑研究等未来产业。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

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构建数字化平台体系,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和算力网络枢纽节点,大力发展城市信息模型等基础平台,建好用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国家超算武汉中心。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聚焦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北斗等数字经济前沿领域,建立以头部企业为引擎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打造全国数字产业化引领区和产业数字化先导区。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加快普及数字化,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带动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大力拓展数字化应用,发展智慧城市、智慧制造、智能建造,加快武汉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城市协同发展,打造良好数字生态。

★湖北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1.九大主要任务

夯实数字基础,超前部署互联互通信息网络

激活数据价值,健全聚通用管数据资源体系

发展数字技术,锻造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链条

促进数字产业化,培育世界级光芯屏端网集群

推动工业数字化,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加快农业数字化,发展特色高效现代智慧农业

培育服务数字化,创新发展服务业新业态模式

建设数字化城乡,推进新时代城乡高效能治理

探索数字化改革,全面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2.实施十大先导工程

“中国光谷”产业集群培育工程

“5G+”应用创新发展工程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

九省通衢智慧物流建设工程

智能网联汽车试点示范工程

北斗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工程

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引领工程

智慧农业发展标杆建设工程

国际数字消费中心建设工程

数字经济示范标杆建设工程

3.推进六大保障措施

强化统筹领导和组织保障

建立第三方评估督导模式

畅通数字经济投融资渠道

健全多元参与的激励机制

加强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

夯实数字经济的安全保障

★数字湖北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工作会议

7月8日下午,数字湖北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在汉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领导小组组长王忠林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加快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注入强劲动能。

要站位全局、把握大势,切实增强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转化优势、积累胜势。

要锚定目标、奋发作为,按照“一年提升、两年突破、三年倍增、四年跨越”要求,抓紧制定发展规划和行动方案,谋深谋实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全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

要融合提质、转型升级,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强化企业梯队培育、打造数字产业集群,推动数字产业化扩能增效;狠抓工业、服务业、农业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动产业数字化提速加力,奋力抢占数字经济发展新赛道。

要万物互联、全面赋能,不断丰富数字经济应用新场景,拓展数字技术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活消费等领域应用,持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一网协同”、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提升居家生活、交通出行、旅游休闲、购物消费等数字化体验服务。

要强基固本、抢占先机,全力优化数字新基建,做实数据交易市场,建强数字经济开放平台,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硬支撑。

要深耕厚植、笃行实干,着力营造良好的数字经济发展生态。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数字经济强省三年行动计划

1.发展思路。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全球数字化发展新机遇,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着力把数字经济作为推动湖北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能,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和治理数字化,积极拓展数字应用场景,聚焦重点领域进行数字经济新赛道培育,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特色数字产业集群,努力建设数字经济强省,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强力支撑。

2.发展目标。按照“提升突破倍增跨越”八字方略,四步走,即“一年提升、两年突破、三年倍增、四年跨越”。到2024年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实现翻番,达到5500亿元,力争达到5800亿元,基本建成全国数字产业化引领区、全国产业数字化先导区、数据要素聚集区、中部地区数据治理样板区和新型基础设施中部枢纽节点。到“十四五”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7000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60%,在光电子信息领域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标志性产业链和数字产业集群。数字政府管理效能明显提升,数字社会服务更加普惠便捷,数字生态更加优化,数字经济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高效能治理的主抓手、高品质生活的主要支撑。

3.发展布局。支持武汉市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打造我省数字经济牵引极。在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布局上向襄阳、宜昌倾斜,发挥武汉、襄阳、宜昌三大都市圈辐射带动功能,打造沿长江、汉江数字经济“连绵带”,鼓励鄂州、荆州、十堰等地加快智慧物流、智能家电、绿色数据中心等数字经济特色布局,形成“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多点支撑”的发展格局。

4.六大行动

实施核心产业倍增行动,着力打造全国数字产业化引领区。

实施融合应用加速行动,着力打造全国产业数字化先导区。

实施数据价值化行动,着力打造数据要素聚集区。

实施数据治理能力提升行动,着力打造中部地区数据治理样板区。

实施网络强基行动,着力打造新型基础设施中部枢纽节点。

实施数字生态活力构筑行动,着力打造一流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湖北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与不足

1.数字基建实力领跑中部地区。经过超前谋划布局通信基础设施,我省省际互联网出省带宽达到20T,光纤渗透率超过95%;4G网络实现全面覆盖,2020年新建5G宏基站2.6万个,全省5G宏基站累计达到3.1万个,基站数量居中部第一。全省在用数据中心超过80个,机架服务器超过10.8万架,已具备承接发达地区对中等时延要求应用的条件。完备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基本建成,国家工业互联网顶级节点武汉节点标识注册量达20.96亿个,平均日解析量17万次,在全国五大顶级节点中排名第三。国家智能网联汽车(武汉)测试区建设成效显著,率先建成国内面向高度自动驾驶(L4)及更高等级自动驾驶汽车研发、测试和产业集聚区,已建成106公里基于开放标准的智能道路。区块链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创新能力、创新平台建设和应用场景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区块链服务网络(BSN)技术创新发展峰会全球永久会址落户湖北,区块链服务网络技术创新基地落户襄阳,武汉成立区块链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区块链在金融、政务服务、智能制造、司法存证、医疗和物流等重点领域的建设布局加快推进。

2.特色数字产业持续领先发展。“光芯屏端网”产业集群加速崛起,涌现出烽火通信、长飞光纤、光迅科技、锐科等行业领军企业,在多个领域抢占全国产业高地,形成全省产业核心竞争力。2020年全省软件业务收入达到1927.76亿元,保持中部第一。北斗技术全国领先,已涉足北斗基础构件、平台终端、应用服务等多个领域,在交通、医疗、安防、农业、旅游等领域均有应用。2020年人工智能产业规模约350亿元,综合发展水平处于国内第二方阵,大数据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培育了一批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人工智能企业,国内人工智能龙头企业纷纷落户湖北。聚焦重点领域加速布局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武汉获批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3.产业数字转型全面蓬勃开展。立足制造业优势基础,推进两化融合纵深发展。“万企上云”工程大力推进,“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上云工业企业3.2万家,为企业节约IT成本超过50%,提质降本成效明显。工业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构建涵盖4个领域(平台服务商、解决方案服务商、安全服务商、配套服务商)、17个方向的湖北工业互联网服务资源池,建成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5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方向)落户武汉。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智慧港口、数字文旅、科技金融、智慧交通等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数字农业深入推进,北斗农机终端大范围推广,累计安装北斗终端1.65万台套,居全国前三位;农村电商快速发展,在“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助力下,2020年直播带货、消费扶贫销售农特产品403亿元。

4.抗疫涌现数字化发展新动能。面对疫情突发事件,着力加强公共卫生等应急体系建设,上线了各类基于大数据整合关联分析的应用,在健康医疗、市民出行等多领域不断涌现出数字经济新模式。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在线诊疗、在线教育、网络视频、生鲜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互联网+政务服务”经过了抗疫工作检验,在政务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改革和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中形成了有效探索经验。抗疫涌现出的数字化发展新动能体现了我省数字经济的深厚底蕴和发展韧性。抗疫积累的丰富创新经验和数据资源也为后疫情时代我省数字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我省数字经济发展虽然具备良好基础,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体现在:一是数字化意识不足、治理体系滞后,在产业统计、项目投资、绩效评价、工作统筹等方面仍然沿用传统模式,难以形成激发创新的制度环境;二是龙头型明星企业缺乏,数字经济企业整体呈现小而散的局面,达到较大规模、具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龙头型企业较少;三是数字经济领域投融资亟待提升,政府数字经济引导基金作用需要加强,多元资本市场工具应用有待完善;四是全省数字经济区域和结构发展不平衡,武汉“一枝独秀”,其他城市发展动力不足,整体协同联动发展局面尚未形成。


三、实战应用

问题1:数字湖北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强调,要全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奋力抢占数字经济发展新赛道。请结合湖北实际,为湖北答好数字经济考题,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提出对策建议。550字左右,20分。

【参考作答】

答好“数字经济”考题,要把握新发展机遇,推动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超前谋划布局培育一批数字化产业,着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新高地。

以“光芯屏端网”为重点推动数字产业化。加快发展以“光芯屏端网”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提升我省在全国数字经济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构建“光芯屏端网”纵向链合、横向协同的发展机制,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培育壮大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数字产业,打造全国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高地,建设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块链创新发展集聚区。

以“上云用数赋智”为重点推动产业数字化。通过持续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重点聚焦传统优势产业智能化转型,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加快农业数字化,推进农业智能化装备技术集成应用。加快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加快研发设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产业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智慧教育、智慧康养、智慧旅游等新业态。

以创新发展为重点培育数字化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平台经济、知识经济、体验经济、流量经济,发展跨界业务融合新模式,促进线上互动、精准营销与线下体验、实体配送相结合,鼓励不断提升生活服务产品供给,丰富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实现信息消费新增长。鼓励引导新零售、跨境电商、在线教育、智慧康养、智慧文旅、分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问题2: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总体部署,更好推动《湖北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省发改委组织开展系列课题调研活动,面向社会征集相关研究课题,重点分析研究我省开发区数字经济转型、数字治理方面的经验和突出问题,提出我省开发区数字经济转型发展的模式和标准等。假如你是省发改委工作人员,请拟定课题征集公告。无字数要求,25分。

省发改委2022年度课题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总体部署,更好推动《湖北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1. 湖北省开发区数字化转型体系构建、数字经济转型发展研究。重点分析研究我省开发区数字经济转型、数字治理方面的经验和突出问题,对标对表数字经济发展新趋势和新高地,研究提出我省开发区数字经济转型发展的模式和标准。

2.湖北省数字经济区域协同发展研究。重点分析数字经济区域协同共进和优势互补的发展机制,对标国内发达地区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数字经济发展创新示范区等建设实践,以开展省级数字经济示范标杆建设为切入点,研究提出我省数字经济协同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实施路径。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优先遴选近2年有高质量咨询报告被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团队。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请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2份,通过邮政EMS寄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发展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7号,xx同志,邮编:430071),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6363108@qq.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我处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委托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每个课题原则上资助15万元)。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湖北省发改委所有。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0月底。课题委托单位应按照湖北省发改委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进行结项评审,并在2022年10月31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联系人:XXX  电话:xxxx

附件:课题申请书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四、高分框架

★策论文框架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

基础支撑“一云共享”。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协同办公“一体融合”。

政府治理“一键触达”。

政务公开“一站集约”。


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推进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

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


践行数智化转型 助建“数字湖北”新格局

新基建夯实数字经济发展根基。

5G赋能助力数字经济“加速度”。

插上“云”翅膀助力高新产业发展。

“智慧家庭”开启美好数字化生活。


擘画数字经济发展蓝图 激发地方创新活力

明确数字产业化发展目标。

坚决夯实数字产业化基础。

加速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牢牢抓住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几个关键点

保持数字产业化持续稳定发展。

拓展产业数字化的广度和深度。

大力提高数字化政府建设水平。

全面发掘数据要素的巨大价值。


补短板  强弱项   助力数字经济发展

构建数字经济的完整产业链。

打造多元化的创新支持系统。

大力培育数据要素交易市场。

不断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议论文框架

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

一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三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筑社会竞争新优势。


五、必背金句

1.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

2.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

3.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我们要结合我国发展需要和可能,做好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建设。

4.要提高全民全社会数字素养和技能,夯实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社会基础。

5.要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6.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牵住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尽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把发展数字经济自主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六、范文赏析

★策论文

加快推动数字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及以5G为代表的移动网络技术的创新应用,以数字化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催生了新型商业模式和经济范式,数字经济已成为争相布局的新高地。湖北省将加快建设数字湖北写入“十四五”规划,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推动数字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为先行区建设添砖加瓦。

高起点谋划数据融合与应用。高效挖掘和利用数据,全面打通数据流,充分释放数据价值,助力部门、行业和企业在生产、运营和管理等科学决策。一是建设统一的数据管理平台。加快打造数据管理平台,促进数据资源在政务的交流共享和开发利用,充分挖掘数据潜在价值,为政务管理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依据,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二是树立主动服务的数字化思维。以数据的思维方式拓展数据的应用场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主动拓展数字技术应用场景。三是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数据资源平台建设,发挥数据要素的效率倍增作用,带动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升级。

高要求完善数字经济人才引育。随着数字技术的日益普及和重要性的提高,各地各部门对数字化人才的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高要求完善数字人才引育,一要“精准引”,实施数字经济专项引进计划、鼓励企业自主引进数字经济高端人才和参加由政府组织的赴外招聘活动、引进数字经济高校毕业生人才。二要“精心育”,支持市场力量参与,逐步完善数字技术的人才培训力量。三要“用心留”,在人才落户优惠政策和购房租房补贴上发力,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提升数字经济专业人才吸引力和支持精准度。对于“卡脖子”型人才,可以探索“揭榜挂帅”政策,进一步解决人才子女的教育、医疗等问题。

高质量做好头部企业培优育强。各地要高质量做好头部企业培优育强。一是聚焦重点、精准支持。摸清各地头部企业和“隐形冠军”两群底数,支持相关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数字经济重点项目招引工作的支持力度。二是聚力引导、扩大成效。引导头部企业联合高校研发机构、行业上下游组建创新联合体,政产学研联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三是营造环境、创新发展。建立健全创新尽职免责机制和容错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家精神,营造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支持头部企业积极开展核心技术攻关,鼓励探索下一代“无人区”科技,抢占产业发展先机。

2022年,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数字经济将继续凭借强劲的领跑能力为经济增速发展增引擎,以日益完善的融合赋能效应为经济提质发展添动能,昂首向前、阔步领跑湖北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以产业数字化赋能高质量发展

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面对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历史关口,湖北必须紧紧抓住数字经济带来的契机,推进数字资源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数字新基建、工业互联网发展、智慧城市管理、节能减排优化和消费潜力释放等领域把握机遇、深耕细作,加快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高水平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基础设施是产业数字化的底座,要进一步发挥基础设施建设的“头雁效应”,加速建设人、机、物互联的基础设施,打通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的数据通道,不断提高数字经济发展必备的核心能力。推动“5G+工业互联网”新基建,健全工业标识解析服务体系,实现工业级网络体系优化。

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工业互联网平台是构建产业云和“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生产体系的中心环节。通过数字化管理,以数据流驱动物资流、资金流和技术流,形成敏捷可视、精准高效的产业供应链网络。要健全数字化强链补链机制,提高精准测链、动态补链能力,不断增强产业链的弹性和韧性。

补齐数字化关键技术短板。加大对数字技术的研究和运用,优化数字技术路线。普及数字孪生技术应用,全面采集工业数据,通过构绘产业链、供应链知识图谱;加强实体经济与人工智能的融合,促进企业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联通生产、技术、人力等资源及市场、销售、前端设计各环节,智能调度资源,支撑AI场景快速落地,打造创新应用。

充分发挥头部企业带动效应。面向重点产业和产业集群,鼓励头部企业发挥行业领军作用,通过示范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升级,推动工业设计、共享制造、物流仓储等产业上下游头部企业共同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完善产业集群的数字化转型方案,并在搭建产业数字化创新中心、制定工业互联网行业标准等方面发挥头部企业的引领作用。

积极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支撑,是打通生产制造与服务环节之间断点的必经路径。要搭建企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开发更多适应中小企业需求的工业App,为中小企业寻找适用型解决方案,鼓励中小企业实现不同设备间的数据集成和智能控制,逐步走向基于平台的应用变革。

着力完善数字化创新生态体系。要建立创新应用、服务融合、跨界融通的生态体系,加快个性化定制、智能化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应用。提升创新水平,不断完善与数字化转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模式创新、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为产业数字化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加强产教对接,重点培养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技术、虚拟现实、区块链等领域的紧缺人才。

当前,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叠加,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意义重大而深远。我们必须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推动湖北数字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


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离不开数字经济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当前,湖北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发展数字经济既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着力点,也是推动经济发展动力变革、效率变革、质量变革的重要途径。要抓好数字经济这个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更好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以“产业链”为抓手,实现多元集聚发展。数字经济发展要落实到产业,没有产业融合,数字经济发展就变成“无源之水”。为增强竞争力和凝聚力,需要提升数字产业规模和延伸数字产业链,实现数字经济多元集聚发展。要以大数据应用为战略引领,培育壮大数据采集、存储、处理、挖掘、应用、展示、衍生等产业,打造数字产业链条;培育数字产业集群,搭建平台培育数字技术创新联盟、产业联盟等,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能级,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导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农业”“互联网+服务业”向纵深发展,积极改造工程机械、食品新材料、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释放数字经济对传统经济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

以“创新性”为引领,谋划关键技术突破。技术创新是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目前,创新能力不强仍然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短板,一些重点行业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受制于人。因此,要以需求为牵引,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构建产学研用融合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联合攻关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基础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一方面,带动集成电路、基础软件、核心元器件等薄弱基础技术环节实现根本性突破,实现核心关键技术的自主可控;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并巩固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全球领先地位。

以“信息化”为主导,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时代的基础设施,是以“软件”信息为主导的,先进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数字基础设施包括了管网、云平台、终端等。加强数字时代的基础设施建设,首先要统筹规划。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需求,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统筹好信息基础设施与市政、公路、铁路、机场等规划建设的有效衔接。其次要拓展空间。加快构建全球领先、安全可靠的云数据中心平台,抢占数字经济前沿空间阵地;加大5G网络和量子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投入,形成创新引领的空间技术。再次要优化升级。加快传统信息基础设施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力度,科学灵活设置接入技术,方便企业、平台与其他用户的接入,促进不同类型用户之间协同发展。

以“应用型”为导向,强化人才队伍支撑。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发展数字经济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一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制定既公平又体现差异的激励政策,建立创新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打破人才流动的体制界限,让人才能够实现有序畅通流动。二是壮大专业人才队伍。支持高校设立数字经济相关专业,重点培养专业化人才;鼓励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积极培育专业技能和应用创新型人才;支持与海外高水平机构联合开展人才培养。三是造就一批领军人才。要结合国家重大专项和急需专业领域,培养造就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网络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水平创新团队和信息化管理人才等,为发展数字经济筑牢坚实的人才支撑。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这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要坚持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探索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持续打造未来竞争新优势。

★议论文

当好数字经济时代的“领头雁”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已进入快车道,湖北正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党员干部要想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就必须要深入学习、了解“互联网经济学”,才能在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中发挥好应有的作用,从而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新增长点,更好服务人民。

党员干部要做懂数字经济的“领头雁”。从实体经济发展到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数字经济时代,是当今世界物质与精神文明高度发展的一次飞跃。党员干部作为时代领航者,必须要充分开始准备,在知识、能力和水平上不断提升,才能当好发展的“领头雁”,带领广大人民群众顺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

党员干部要做能应对变化的“领头雁”。近年来,随着国际环境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一场始于信息科技革命的时代变革正在从技术领域拓展到经济、文化、社会领域,成为重塑经济模式、社会治理模式甚至国际竞争格局的结构性力量。党员干部肩负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必须要“预存”好应对信息革命带来的变革的“战略储备”,才能在面对新变化所带来的“乱云飞渡”中“闲庭信步”。

党员干部要做新发展理念的“领头雁”。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在深刻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的,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新概括,是致力于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的治本之策,是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来应对信息革命,成为新一波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浪潮的“弄潮儿”,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科技兴则国家兴,创新强则民族强。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强大的创新发展数字经济。让我们牢记使命,担当实干,当好数字经济时代的“领头雁”,为加快数字湖北建设、为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强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计划

湖北数字经济强省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发展数字经济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利于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是我省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赛道的战略先手棋。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强省建设,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1.发展思路。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全球数字化发展新机遇,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着力把数字经济作为推动湖北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能,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和治理数字化,积极拓展数字应用场景,聚焦重点领域进行数字经济新赛道培育,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特色数字产业集群,努力建设数字经济强省,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强力支撑。

2.发展目标。按照“提升突破倍增跨越”八字方略,四步走,即“一年提升、两年突破、三年倍增、四年跨越”。到2024年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实现翻番,达到5500亿元,力争达到5800亿元,基本建成全国数字产业化引领区、全国产业数字化先导区、数据要素聚集区、中部地区数据治理样板区和新型基础设施中部枢纽节点。到“十四五”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7000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60%,在光电子信息领域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标志性产业链和数字产业集群。数字政府管理效能明显提升,数字社会服务更加普惠便捷,数字生态更加优化,数字经济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高效能治理的主抓手、高品质生活的主要支撑。

3.发展布局。支持武汉市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打造我省数字经济牵引极。在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布局上向襄阳、宜昌倾斜,发挥武汉、襄阳、宜昌三大都市圈辐射带动功能,打造沿长江、汉江数字经济“连绵带”,鼓励鄂州、荆州、十堰等地加快智慧物流、智能家电、绿色数据中心等数字经济特色布局,形成“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多点支撑”的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

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新基建和生态构建等领域,实施六大行动,加快关键要素协同联动、加快进行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布局,努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

(一)实施核心产业倍增行动,着力打造全国数字产业化引领区。

围绕电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通信业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通过打造数字产品制造业万亿级产业集群,做大做强软件、信息通信业,培育数字产品服务业品牌,实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提质倍增。

4.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数字技术攻关工程,依托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创新研发优势,聚焦智能网联、光电、芯片、北斗等产业领域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核心技术,围绕氢能、储能、量子信息、生命科学、前沿新材料、未来网络、元宇宙等前沿领域,建立攻关项目库,加强底层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支持省内重点企业联合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国家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6G、太赫兹等前沿领域基础研究,每年开展30项以上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推动关键技术产业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5.打造电子制造业产业增长极。实施电子制造业跃升工程,依托光谷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开发新一代光通信系统、光纤接入系统等设备,促进产业向技术高端和市场前沿发展,打造世界一流光通信产业集群。以国家存储器基地建设为重点,提升三维闪存芯片量产规模,大力发展第三代半导体,打造特色集成电路产业集群。以显示面板重大项目为抓手,推进LTPS(第六代低温多晶硅显示)面板生产线建设,积极培育和引进上下游企业,加快OLED新型显示技术产业化,打造规模突破1400亿元的全国顶尖新型显示产业集群。引进智能终端头部企业,重点发展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可穿戴设备等终端产品,提高研发生产能力和集中度,打造国内重要智能终端产业集群。到2024年底,全省电子制造业产业规模超过万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5%。(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6.壮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实施软件产业铸魂工程,构建开源开放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生态,加快建设国家级信创适配基地、湖北基础软件联合攻关体验推广中心,打造以基础软件为核心的信创产业创新高地。重点突破高端工业软件、嵌入式系统、集成电路设计、工业控制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建设湖北省工业软件产品和服务资源池,开展产业链质量提升行动,依托公共平台推广湖北省年度工业软件十大优秀应用案例,发布“湖北省年度软件企业50强”榜单,提升湖北软件品牌的竞争力和知名度。到2024年底,力争软件业务收入达到3200亿元,大数据产业突破900亿元。开展“湖北名优”软件名园、名企认证计划,利用武汉“中国软件特色名城”优质资源,推动光谷软件园、武汉软件新城和湖北信创产业园区扩容提质,继续引导和提升新型信息消费,壮大产业规模。(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7.加快信息通信业发展。以武汉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襄阳、宜昌创建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为抓手,扩大信息消费规模,激发电信流量资源需求。推动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及城域网络扩容升级,推进千兆光网进小区入园区,打造100个千兆应用示范小区和示范园区。积极探索互联网创新服务应用,提供5G+4K/8K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全息视频等新型内容服务业务,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物联网、车联网等新型网络产业发展。到2024年底,物联网终端用户数突破5000万户,电信业务总量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幅超过20%。(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电信运营企业)

8.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面向省内“光芯屏端网”等优势领域大型企业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领域内的潜力型企业,以16条产业链“链主”企业为重点,实施“雄鹰”“雏鹰”展翅工程,引导资源向产业链“链主”企业集聚,支持“链主”企业横向兼并、纵向整合及混业并购掌握核心技术、拥有高价值品牌的优质中小企业。强化企业梯队培育,培育1—2家“独角兽”企业。瞄准世界500强、知名跨国公司,每年招引1—3家落地湖北。到2024年底,新增营收百亿元企业12家以上、“瞪羚”企业10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实施融合应用加速行动,着力打造全国产业数字化先导区。

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加快推动数字技术在一二三产业中深度融合应用,培育典型应用场景,加速产业融合,释放数字经济新动能,推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

9.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持续开展“技改提能、制造焕新”行动,发挥省技术改造咨询诊断服务平台作用,分行业、分类别引导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形成1000家“专精特新”及“单项冠军”企业、3—5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以行业龙头企业为重点,梯次培育跨行业跨领域、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各地区打造省级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争创国家级促进中心,为全省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赋能赋智。持续推进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开展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活动,遴选上云标杆企业,推动工业企业上云数量达到5.5万家,上云覆盖率超过55%,通过贯标企业达到1500家。打造可复制推广应用场景,在5G全连接工厂、“5G+工业互联网”、工业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领域,每年培育100个典型应用案例,培育一批全球“灯塔工厂”和“未来工厂”。到2024年底,全省新增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150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达到5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60%。(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10.培育农业数字化应用。加快推进5G、人工智能、北斗导航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在小龙虾、柑橘、茶叶、生猪、禽蛋、蔬菜(食用菌)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开展单品种全产业链数字赋能行动,整合各级涉农数据资源,搭建管理平台,实现精准化管控、智慧化发展。培育80家细分行业领军龙头企业、800家成长性龙头企业、带动近800万户农户增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培育一批省级试点地区。到2024年底,力争创建4个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打造8个数字农业试点县和80个数字农业应用基地。(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网信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11.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加快发展数字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开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等服务外包,优化生产服务体系。加快高质量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构建“信息网”“库网”“干线网”“配送网”“商品网”,推进鄂州花湖机场和武汉天河机场形成航空客货“双枢纽”格局,全货机航线连通国内外60个以上城市,推广无人车、无人机、无人仓等智能化设施设备在物流领域应用,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智慧化率达到60%以上,争创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加快推动线上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30家、企业100家。支持直播电商、生鲜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发展。鼓励各市州围绕特色产业,依托市场主体建设电商直播基地。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到2024年底,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卖方口径突破1.5万亿元,网上零售额突破4000亿元。(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实施数据价值化行动,着力打造数据要素聚集区。

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数据的生产供应能力,推动数据要素融合赋能。探索建立数据合规合法交易中心,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化机制,加快构建安全高效、统一完备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12.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按照《湖北省政务数据资源应用与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三清单一目录”数据共享机制,遵循“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梳理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搭建数据开放平台,明确各类数据资源的采集、共享和利用规则与权责,推动省内各部门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数一源”,开放共享,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进“一张网”办全部事;“一窗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一事联办”,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多环节、多事项联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责任单位:省政务办、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

13.加快产业数据融合应用。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快捷流动,大力发展智慧教育、智慧文旅、智慧医疗等领域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互联网+民生服务”规模化、“互联网+生活服务”品质化发展。推广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国家标准,推动300家以上企业开展DCMM贯标。依托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武汉),推进标识数据与工业互联网平台数据融合应用,发挥数据关键生产要素的倍增效应,打通产业链和供应链堵点,为全省及中部省份工业企业提供服务,加快形成中部标识数据汇聚区。到2024年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武汉)标识注册量达到110亿个。(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通信管理局)

14.探索建立数据产权交易机制。立足全国统一大市场,实施数据市场构建工程,加快对能源、电力、大宗原材料开展数据交易试点,支持在武汉市先行先试,率先培育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建设数据交易中心,发展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推动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探索数据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机制,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发展数据清洗、建模、可视化、信用评价等新型数据服务,培育数据创新应用新业务。(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委网信办、省政务办,武汉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数据治理能力提升行动,着力打造中部地区数据治理样板区。

加快法规、标准、监管体系建设,有效解决数字技术应用过程中出现的产权保护、行业壁垒、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问题,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15.促进法律法规体系化。加快数字经济立法,出台《湖北省数字经济促进办法》,为我省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实施数字治理体系规范建设工程,围绕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监管制度,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平台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办、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16.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数据确权、交易、共享等标准制度体系,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政务办、省委网信办、省经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17.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实施安全保障与产业同步推进工程,加强重要数据安全保障,建立工业领域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加快国产商用密码在重点行业的应用,督促重点企业依法建立相应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增强企业安全防范能力,实现核心技术、重要产业、关键设施、战略资源、重大科技、头部企业等安全可控。积极出台促进网安产业发展政策,完善产业链条,提高国家网络安全与人才创新基地产业集中度,促进产业规模化、专业化、集聚集约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国家安全厅、省政务办、省经信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实施网络强基行动,着力打造新型基础设施中部枢纽节点。

大力推进5G基站建设,加快700M5G网络建设进度,加快量子、区块链、北斗网络规模部署,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的智能化综合性信息基础设施,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8.夯实网络基础设施底座。加快5G宏基站建设,加速推进5G独立组网(SA)在工业领域规模商用,全省5G基站达到12万个,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到70%。实施“双千兆”网络协同工程,加快推进城市及乡镇700M5G、万兆无源光网络(10G-PON)设备规模部署,千兆宽带用户数达到400万户以上。加快推进广电网络一网整合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城市信息模型等基础平台。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IPv6移动网络流量占比超过50%。建设区域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CORS)“一张网”,加快形成省际协同共享服务模式。支持湖北国科量子、湖北交投量子、武汉国科量子公司加快推进“武合干线”“京汉干线”“汉广干线”湖北段以及湖北省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建设。到2024年底,武汉基本建成国家级“星地一体”量子通信网络核心枢纽节点。(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市州人民政府)

19.强化算力基础设施硬支撑。争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中部节点,加快建设中国电信中部大数据中心、武钢大数据产业园、中金数谷大数据中心、中国移动襄阳云计算中心、华为襄阳云计算基地、鄂州悦科(湖北)数据中心、数智文旅产业云能力中心等一批重点数据中心,构建布局均衡、协同供给、梯次连续的算力基础设施体系。围绕5G、工业互联网、VR/AR、智慧城市等重点应用场景,探索建设一批边缘数据中心。加快推动国家超算武汉中心、武汉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建设应用,布局全省超算产业链。以宜昌三峡东岳庙大数据中心、十堰武当云谷大数据中心为重点,建设零碳绿色大数据中心集群。到2024年底,全省数据中心标准机架数达到21万架。(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通信管理局、省经信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六)实施数字生态活力构筑行动,着力打造一流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积极拓展应用场景,推动数字经济新业务快速发展。坚持包容审慎监管,鼓励率先应用新产品、新技术,多层次、全方位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

20.大力培育应用场景。鼓励各级政府带头开放应用场景,围绕数字经济应用领域,实施应用场景拓展工程。以“大场景、小切口”为重点,聚焦电子政务、产业地图、智慧农业、数字文旅、数字教育、数字医疗、城市大脑、智慧长江、应急管理、社区管理等领域,打造一流的应用场景,解决群众办事和企业发展需求,不断拓展数字化应用领域,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建立省级数字化应用场景滚动推进项目库,每年征集遴选发布100个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加快场景示范推广。(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

21.打造开放创新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发展和安全,包容审慎对待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建立市场化、法治化、数字化的协同创新管理机制,深化信用、“互联网+监管”等新模式应用。加大对数字经济新产品政府采购力度,鼓励率先应用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

22.营造数字经济良好生态。多层次、全方位实施数字生态活力工程,加强党政干部数字经济培训力度,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升对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驾驭能力。持续办好中国“5G+工业互联网”大会、武汉光博会、武汉国际电子商务暨“互联网+”产业博览会、5G绽放杯大赛等数字经济领域重要展会和专题活动,积极承办高规格的数字经济领域峰会,激发数字经济活力,营造良好发展生态。力争到2024年底,打造6个数字经济示范城市、30个省级数字经济标杆园区。(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23.强化统筹推进。健全湖北省数字经济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研究审议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编制顶层设计、谋划总体布局、重大项目、统计制度等重点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协同推进机制,完善本区域规划布局和实施保障,共同推动全省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经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24.加大财政金融支持。设立省级数字经济产业专项资金,鼓励各市州政府出台资金政策支持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示范、标杆和案例等项目。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积极组织省内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争取国家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设立湖北省数字经济产业基金,由长江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牵头采取“母基金直投+子基金”的运作方式,设立母子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数字经济产业基金。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及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创新业务产品和服务模式,为数字经济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和“一站式”金融服务。(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长江产业投资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

25.加强智力支撑。用好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六条”等人才项目政策,加大数字化发展各领域的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服务力度。支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开设数字经济相关学科专业,推进信息科学与技术相关学科与其他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推动数字经济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建人才实训基地,加大复合型、实用型数字人才培养力度。组建湖北省数字经济研究院、湖北省数字经济促进会、湖北省数字文旅研究院、湖北省数字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等高端智库,加强数字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为全省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决策参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人社厅、省文旅厅)

26.加强监测考评。构建数字经济综合评价体系,开展数字经济统计监测,组织对各市州开展年度综合评价,发布数字经济工作动态、年度数字经济白皮书,全面反映数字经济发展整体态势。健全数字经济发展考核机制,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相关考核。建立数字经济激励机制,对年度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的地方给予督查激励。(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27.扩大国际合作。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汉交会、武汉跨境电商交易博览会、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发展合作论坛等为平台载体,加强与国际合作交流,拓宽数字经济合作领域。(责任单位:省委外办、省商务厅、省经信厅、省发改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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