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
2月1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举行。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郭元强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武汉、平安武汉,为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
2021年11月18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在汉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勇出席并强调,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湖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平安湖北、清廉湖北,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深度解读
★习**重要指示精神。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强调,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完善执法司法政策措施,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各级党委要及时研究解决制约政法工作的突出问题,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履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十一个坚持
习**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
1.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2.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3.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4.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5.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7.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8.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9.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10.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11.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最根本的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要把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习**法治思想贯穿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向纵深发展。
全面依法治省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湖北建设是目标,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法治社会建设是基础。要准确把握习**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坚持立法先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立法项目放到突出位置,立符合省情的为民之法、管用之法,推动立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要服从服务大局立法,加强区域发展布局、科技强省、现代产业体系、营商环境、城乡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立法供给。立法不在多,关键在于精准,要着力提高立法质效,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要加快建设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法治社会,推动全民守法,抓好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八五”普法。要强化依法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要维护平安稳定,建设平安湖北,全方位多层次深入推进县域、市域、省域治理现代化,更好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网络安靖。
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领导,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级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夯实基层基础法治建设,打通全面依法治省“最后一公里”。要抓严抓紧“关键少数”,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建好用好法治工作队伍,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回头看”。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为全面依法治省提供智力支撑。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
2月1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举行。
要把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自觉用习**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把习**法治思想贯穿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向纵深发展。
全面依法治市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科学立法,“立改废释”并举,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严格执法,全面优化政府职能,提高执法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坚持公正司法,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强化司法监督制约,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全民守法,组织实施好“八五”普法,加快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法治社会。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力保障公共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是习**总书记赋予武汉的“时代考题”,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规律性认识,研究制定操作性办法,切实提高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要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同频共振的法治工作格局。要抓住“关键少数”,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建好用好法治工作队伍,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三、实战应用
问题1:请结合材料,简单梳理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下一步推进措施,字数不限,15分。
【参考作答】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力度不均衡,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法治思想为指引,对标中央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省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全面贯彻实施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全面开启武汉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加强学习培训,深化研究阐释,抓好宣传解读,持续深入推进习**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切实将习**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方案,以点带面,以创促建,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重点推动基础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健全完善衔接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
四是提高法治供给质量。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需所盼,以高质量地方立法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
五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应用武汉市行政执法监督与管理云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六是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普法宣传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进一步强化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问题2:破解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难题,是武汉必须答好的“时代考题”。要坚持强化法治引领保障作用,切实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武汉加快法治城市建设、推动治理效能提升提出对策建议。500字,10分。
【参考作答】
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化武汉法治城市建设。
一是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二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武汉。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有效防范化解金融、产业链供应链等领域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经济风险的底线。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精准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做实小区治理“三方联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四、高分框架
策论文框架
一以贯之 持之以恒 从严管党治警
聚焦主题,提高政治觉悟。
领导带头,有序组织行动。
有机融合,抓实教育措施。
靶向治疗,准确查找问题。
刀刃向内,坚决清除痼疾。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推行“三专”模式,凝聚法治化营商环境最大合力。(创建工作专班、狠抓专项推进、聚焦专题突破)
紧扣四个环节,覆盖法治化营商环境最广领域。(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环节)
构建五大体系,擦亮法治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聚焦法规制度、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公正司法、诚实守约等方面构建五大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着力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加大法治文化产品引导。
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宣传。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保障作用
引导群众崇尚法治,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机制。
服务群众法治需求,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回应群众法治诉求,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凝聚群众参与共识,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以高质量法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促进共同富裕。
着力提升法治服务能力,更好保障重大战略实施。
着力强化执法司法供给,更好优化全域营商环境。
着力补齐涉外法治短板,更好服务发展工作大局。
议论文框架
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
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前提。
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是关键。
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根本。
五、必背金句
1.崛起振兴,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富民强省,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支撑。
2.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3.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4.法者,治之端也。
5.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
6.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7.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8.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
9.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10.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
11.厉行法治,在于“法之必行”。
12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六、范文赏析
公文写作
武汉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法办发〔2021〕4号)要求,以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构建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推进,在法治轨道上积极探索具有武汉特色的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为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24年,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下同)基本实现《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以下简称市指标体系)确定的工作目标,并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以及其他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工作中产生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积极参与国家和本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争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分阶段有步骤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重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民生服务“一码互联”、企业服务“一站直通”,着力打造全国政务服务最优城市。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调整优化权责清单管理,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全面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民生幸福保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强化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重要领域,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政府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履行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强化公众参与、审查审核和评估论证工作,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推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机制。加快特定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进度,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
(四)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准确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管理,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不断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
(五)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公信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综合执法改革要求,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全面推进武汉市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建设和应用,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推行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大规范政府行为力度。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开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提高出庭应诉工作质量。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行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尊重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充分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全力化解“疫后综合症”。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普遍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八)加强法治培训,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示范创建。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申报。各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关于示范创建的工作要求,根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综合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参与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或者单项示范创建;要将积极参与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程序,推进工作落实。
(二)分阶段有步骤整体推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2021年到2024年,每年分别实现20%、50%、80%和全部的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基本完成市指标体系的相关工作标准,每年形成3—5项典型经验做法,向全市进行推广。并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具体工作安排,适时调整修订市指标体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三)强化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各区人民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根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进度,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予以整体推进,重点加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局面。
(四)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委托第三方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推荐相关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参加国家和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加强跟踪指导,督促工作相对滞后的相关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市指标体系确定的工作标准。督促已基本完成市指标体系工作标准的相关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巩固已有工作成效,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最新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和问题,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手,补齐短板、精准发力,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把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分阶段有步骤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将结合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和第三方评估结果,加强对各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附件: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18日
策论文
为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日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各级党委要及时研究解决制约政法工作的突出问题,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履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要坚定不移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湖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平安湖北、清廉湖北,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级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夯实基层基础法治建设,打通全面依法治省“最后一公里”。要抓严抓紧“关键少数”,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要坚定不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要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确保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源头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样板,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要坚定不移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高质量法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营商环境革命,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要完善制度供给要提高速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规范市场经营要把好尺度,最大程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服务市场主体要增加温度,打击违法经营要加大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要坚定不移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要不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政治建设成果,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要坚定不移将政法改革向广度和深度推进。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制度。要准确把握政法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在狠抓落实、科学评估、精准督察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执法司法权运行模式、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诉讼制度体系、政法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改革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求真务实,方能善作善成。今年政法工作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只争朝夕、善作善成,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努力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
多士成大业,群贤济弘绩。建设过硬政法队伍,是不断谱写政法事业发展新篇章的重要基础。各级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关键要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过硬政法队伍。
努力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要将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把确保政治上忠诚可靠作为第一位的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学深悟透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湖北政法队伍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努力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要加强专业化政法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各类执法司法人员岗位素质能力基本标准,建立符合执法司法规律的政法干警绩效考评体系,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荣誉激励等方面全面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要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提升湖北政法队伍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社会沟通能力。要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引导他们多到吃劲岗位、复杂环境、艰苦条件下经受锻炼,在办大案、处急事、破难题中增长才干,着力锻造跟上时代节拍、堪当时代重任的政法尖兵。
努力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要凝心聚力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不断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激发创先争优热情,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湖北政法铁军,为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有力政法保障。要对这支特殊的队伍给予特殊的关爱,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劲、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让大家感到做事“有劲头”、发展“有奔头”。
政法队伍是维护稳定第一线,要从政治安全领域、社会稳定趋势、服务发展要求、满足群众期待等方面充分认识湖北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政法队伍,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