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优化干部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宣恩县内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计划
宣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宣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宣恩县内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服务期需满5年。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
3.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