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科长及以下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副科长职务。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全市县(市、区)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市县(市、区)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黄石市县(市、区)级以下的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报名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以后出生),报考有特殊要求或紧缺专业人才的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以后出生),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报考者应当符合在本级机关或本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本级机关工作年限从办理正式调动、录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报考者为选调生的,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科长职位,须现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或者具有2年以上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工作经历;报考副科长职位,须现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四级主任科员,或者具有3年以上一级科员工作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