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宣恩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及改革后县级机关的用车管理和保障,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宣恩县内外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到宣恩县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计划
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职位
详见《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县内各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系统除外,不含工勤人员)的工作人员以及县外各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工勤人员)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