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印发<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组文〔2013〕97号)的有关规定,为充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及驻外办事处工作力量,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6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公务员6名:
1、市政府办公厅文秘工作人员1名;
2、市政府办公厅和驻外办事处财务工作人员4名;
3、市政府驻外办事处政务综合(招商引资)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
1名文秘岗工作人员:市直各单位办公室(或综合处)、各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从事文稿起草工作、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法管理工作人员)。
4名财务岗工作人员:市直各单位、各区直单位和街道(乡镇),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法管理工作人员)。
1名驻外办事处政务综合岗工作人员:各区直单位、街道(乡镇),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法管理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吃苦奉献精神。
2、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