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编办下达的用编计划,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16名工作人员到有关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选调范围
1.选调职位:县直党政群机关拟选调公务员4名,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拟选调工作人员1名,事业单位拟选调工作人员11名。
2.选调范围: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人员。教育系统教师不得报考。
具体选调职位、选调范围见附表1。
二、条件与资格
1.公务员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人员年龄视具体岗位而定,但不能大于50周岁以上。年龄计算到201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