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物价干部队伍,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黄办发[2010]36号)等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黄石市物价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物价专业职位1名(限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专业),综合管理职位2名(限计算机类、通信工程、法学类、机械类)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报考的范围为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机关(含市直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选调生)。
遴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文字写作、综合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